2023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或者超過Ⅲ類煙度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2023年3月28日,西安市政府發布關于調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分階段調整西安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據悉,通告所稱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達不到《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第四階段)》(GB20891-2014)中第三階段(國Ⅲ)排放標準,或超過《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類煙度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叉車、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等工程機械和機場地勤設備。